(金沙第一届党委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
一、在党委书记领导下,主持党委办公室工作。
二、负责党委的党建、纪检、宣传、统战、文秘等方面的工作。
三、掌管、使用党委印章。
四、负责党委工作的日常事务。
五、协助主管书记制定和组织落实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
六、负责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
七、负责起草全院党务方面的文件。
八、传达上级党委的文件、决议,指导并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
九、负责相关部门文件的签收、传阅处理及登记建档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