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院,经金沙第一届领导班子第69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1.本科大一新生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政策
1.学校认定并奖励的优秀高考生源,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学院对其进行等额奖学金资助。
2.报考并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包括本校和外校生源,每人一次性发放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
三、奖励形式
新生报到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发放,没有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考生不可获得。
四、其他
1.本办法自2021级本科生和2022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2.2021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仍按《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执行,执行完毕后该办法自动废止。
3.根据教育部、吉林大学以及学院相关政策的调整,可对本办法进行修订或废止,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实行。
4.本科生奖励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研究生奖励由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最终解释权在院党政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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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