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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统计本科专业专任教师队伍情况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19-04-2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教师是人才培养的执行者,教师队伍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合理且稳定的教师队伍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在2018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各专业类师资队伍的数量与结构等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加强本科专业专任教师队伍建设,适应一流专业建设需要,学校决定对本科专业专任教师队伍情况进行调查与统计,为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学校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一、基本原则

1.本次统计的专业为目前具有招生资格的本科专业(含2018年度新增审批和备案的本科专业),已确定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2.专任教师应为人事关系在我校、且具有教师资格、专职从事本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每一位专任教师只能隶属于所在教学单位的一个专业,不得在多个专业重复填写。

二、工作安排

1.本次统计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进行;临床医学专任教师的统计工作,由医学部统一上报。

2.请单位填写《本科专业专任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在5月6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制版报教务处质量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zlpgk@jlu.edu.cn。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对本科专业专任教师队伍情况的统计,将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数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见2),科学合理规划各专业专任教师队伍。

2.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3)填写。新增目录外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按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审批结果填写。

3.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所属教学单位等)应与“吉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上的数据一致(查询网址http://hrss.jlu.edu.cn)。

联系人:李园

联系电话:85153819

附件:

1.本科专业专任教师情况统计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pdf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教务处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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