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金沙党委下属各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书记到学院党办领取学校文件,按要求组织本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前3个工作日,支部书记将会议时间和地点报至学院党办,党办安排对口支持的处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三、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测评时有投票权,但不列入被测评对象。
四、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测评时有投票权,但不列入被测评对象。
五、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六、3月29日(星期二)前完成组织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1.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
2.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
附件:
1.校党组字〔2021〕235号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表
2.校党组字〔2021〕235号附件2: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
3.校党组字〔2021〕235号附件3: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
金沙党委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