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科研管理 通知公告 正文

(转)关于申报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21-04-02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我校哲学社会学科优势,深入开展建党百年理论研究阐释,推出一批站得高看得远用得上的重要成果,根据《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开展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研究为重点,在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基础上,系统回顾总结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围绕党建经验、斗争经验、执政经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等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选题研究。

申报人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至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不得与2021年度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其他项目兼报。

3.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4.本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与“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等学校其他资助计划不能兼得。

5.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

6.承担各级各类项目未按要求通过中期检查、未按计划使用经费或结项,对学校科研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三、资助额度研究期限

计划设立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研究期限为2021年4月—6月,不得延期。

、结项成果形式和要求

结项成果要求提交1篇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同时提交“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须小于20%。学校将组织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专题研讨会,课题负责人在会上进行项目研究成果汇报。

五、申报办法与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活页(附件2),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

各单位于4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5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engjing@jlu.edu.cn。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2.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理论研究专项”项目活页

3.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21年4月2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网站: www.papamono.com

版权所有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中国)有限公司|iOS/安卓通用 吉ICP备06002985号-1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