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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苏海波 时间:2024-05-14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字〔20241)相关要求,我校统一组织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191日至20231231日期间,在教育科研方面公开出版的和发表的成果,或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设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类三个类别,并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报要求

1.本届评奖每人只限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形成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教材类成果;

3)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4)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5)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1.本届评奖限额申报,我校限额70项。

2.本届评奖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地址为 https://jykygl.jlipedu.cn:8085/

3.线上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三部分。成果材料包括参评成果,成果获奖,转载、引用或被采纳证明,成果示范、推广及社会影响等情况证明。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盲审成果材料,即指隐去全部个人信息的成果材料。涉密材料按涉密相关要求上报。

4.在线申报时,申报表及活页在信息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须分设为2PDF 文件上传,每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兆。

5.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原件2份,即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

五、材料报送

我校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520日,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排序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人在申报系统完成材料提交并报送纸版申报材料视为有效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纸版申报表及活页、推荐汇总表各1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著作类成果按要求提供原件。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省教科院评奖办,联系电话0431-85391484

 

联 系 人:刘 卓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liuzhuo870524@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501



附件:1.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

    2.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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