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公示2022年度金沙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共三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于歌
邮箱:yuge55@jlu.edu.cn
附件:2022年度金沙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金沙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