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另做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组织本支部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党支部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重点检视4个方面问题和差距后,填写《金沙党委各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
三、支部书记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3天,将会议时间和地点报至学院党办,学院将安排处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四、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五、党支部书记结合本次工作做好个人的2020年度支部书记述职准备。向学院党委述职时,要报告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
六、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前,支部书记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张红蕾处:
1. 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
2.金沙党委各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
附:
1.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表
2.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
3.金沙党委各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
金沙党委
2020年12月30日
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30日 08:40 党委组织部
校党组字〔2020〕97号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前完成。
二、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三、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者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深入查摆问题
1.党支部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重点检视4个方面问题和差距,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一是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对照贯彻落实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校内巡察等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三是对照师生员工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四是查摆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存在的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2.党员要对照“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三)开展谈心谈话
1.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2.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述职汇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述职汇报。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
2.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3.民主测评。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1)的方式,对正式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表》由党支部集中收回、统计与保管。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正式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六)结果运用
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吉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七)抓好整改落实
1.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院级党组织备案。
2.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整改第一责任人,向院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院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本次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形式与往年有所不同,请认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到位。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实现正式党员全覆盖。离退休党支部可以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
2.院级党组织要安排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党委(总支)委员等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党支部较多的单位,可结合实际,按照一定比例,做出合理安排。
3.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4.请各单位填写《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附件2),并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联 系 人:张 洁
联系电话:85166348
联系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713
联系邮箱:zhangjie1020@jlu.edu.cn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表
2.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