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党支部: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每年1月,学院党委须根据《吉林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校党发〔2017〕79号)对教职工党员月交纳党费基数进行重新核算并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自2020年1月起,金沙党委开始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启用中国银行“中银复兴壹号”党建平台进行党费收缴管理。因该平台每月交纳党费的截止时间为20号,为按时完成党费收缴任务,现就核算2021年月交纳党费基数工作通知如下:
1. 教职工党员在2021年1月工资发放后,于1月13日(星期三)前,按照相应的计算公示计算出月交纳基数,填写《年度教职工党员月交纳党费基数登记表》报支部书记。
2. 支部书记汇总《年度教职工党员月交纳党费基数登记表》,于1月14日(星期四)前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3. 如遇不明事宜,请及时同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
金沙党委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附件:
1.年度教职工党员月交纳党费基数登记表
2.年薪制的党员党费计算参考公式
3.本部全民在岗职工党员党费计算表(月薪)